
林俊达 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广东大埔人,学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1977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1974.07——1977.11,大埔县英雅镇建松村生产队长;
1977.11——1979.09,大埔县氮肥厂工人;
1979.09——1981.08,广州林业学校采伐运输机械专业学习;
1981.08——1987.08,广东省鱼珠木材厂团委干事、厂办公室秘书(其间:1983.09—1986.07参加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习);
1987.08——1990.01,广东省农业发展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1990.01——1992.08,广东省人事厅机构编制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2.08——1997.04,广东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主任科员;
1997.04——2002.02,广东省编办机构编制综合处(监督检查处)副处长(其间:1997.09—2000.07参加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2——2009.07,广东省编办综合处(监督检查处)处长(其间:2003.03—2003.07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06.05—2006.08参加广东省第8期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知识专题研究班(中山大学—牛津大学)学习);
2009.07——,中共揭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年12月9日,中共揭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林俊达为揭阳市委常委;在中共揭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林俊达当选为市纪委书记;
中共揭阳市四、五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四届人大代表。
2012年5月,当选为省委委员
揭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林俊达同志到我区开展调研
2009年9月15日下午,揭阳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林俊达同志带领市纪委副书记陈岳泉、市纪委常委温容洁、市纪委办公室主任官俊程等一行四人,就榕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林俊达书记在听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姚小华同志的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区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较重视,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比较到位,区纪检监察工作有思路、有亮点、有创新。要求榕城区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同时希望我区率先在全市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率先在全市完成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率先做好反腐倡廉形势分析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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